发布时间:2012-03-29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
各班班主任、班委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文件精神,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。 请各班班主任将员工离校情况报表于4月1日上午11:00前交到学工办,过期没交默认为清明节期间无离校员工。清明节期间员工离开呼市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存档无需上交学工办,但必须上报离校情况报表。
员工离校情况报表下载
特此通知
公司学工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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