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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度员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名单(呼和浩特市)

发布时间:2014-04-23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

2014年度员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名单(呼和浩特市)

内蒙古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附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中蒙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二五三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妇幼保健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国际蒙医院(三级甲等)内蒙古第四医院(三级甲等)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(三级乙等)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(三级乙等)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(三级乙等)武警医院(三级乙等)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(三级乙等)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(三级乙等)新城区医院(二级医院)回民区医院(二级医院)玉泉区医院(二级医院)赛罕区医院(二级医院)监管局医院(二级医院)赛罕区第二医院(二级医院)朝聚眼科医院(二级医院)玛拉沁医院(二级医院)精神康复医院(二级以下)呼市中医风湿病医院(二级以下)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二级以下)新雅医院(二级以下)

一、参保老员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,门诊、急诊医疗费用,一个参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。

二、住院报销比例。需要注意的是内蒙古医院和内蒙古附院不能直报,其余各定点医院均在医院直接结算,员工住院带红本给医院,出院结算自己所付比例即可。

住院医疗费用

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

个人自付比例

起付线——10000元

70%

75%

80%

85%

30%

25%

20%

15%

10001元——30000元

75%

78%

85%

90%

25%

22%

15%

10%

30001元以上

78%

80%

90%

95%

22%

20%

10%

5%

参保老员工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的,其起付标准为:三级甲等医院700元,三级乙等医院500元,二级医院300元,一级医院100元。当年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%。

三、住院报销所需材料

1.医疗保险证历;

2 .住院病历复印件(盖章);

3.病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;

4.住院费用全程分类清单;

5.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;

6.缴费证明(校医院医保科开);

7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
8.外阜就医需提供住院审批表。

四、门诊报销所需材料

1.医疗保险证历;

2.门诊缴费发票;

3.处方笺或用药明细;

4.在外院就诊需出示校医院的转院证明及就诊医院的病情诊断书;

5.做CT、核磁的需提供报告单。

六、需要报销门诊费用的同学请到赛罕校区校医院报销。

七、联系方式:

1.住院费用报销电话:15548701945(张凤玲老师)

2.门诊费用报销电话:15947017347 (彭程老师)

必赢电子游戏网站学工办

2014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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